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 各处室: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0〕25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已于7月17日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异议,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7月30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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