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率先出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1-11-03 00:00:00

威海市率先出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近期,威海市财政局出台了《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为全省首个针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是今年威海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创新亮点之一,对于推动优化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全方位深层次创新、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办法》共5章48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化业务流程及运行管理,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一是实现采购交易“零跑腿”。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高效运行,供应商在线投标、在线解密,实现了供应商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完全符合“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真正实现“零跑腿”;同时,采购人通过采购需求在线委托、采购文件和结果在线确认、采购档案电子归档,也实现了“零跑腿”的目标。二是实现采购交易“零成本”。通过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实行电子投标、远程评审等举措,切实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有效减轻供应商负担,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零成本”。通过全程无纸化运行,将大量节约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印刷成本,同时规定采购文件档案实行电子化归档后,将极大减轻采购组织机构的档案管理成本,为实现我市“碳中和”目标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实现采购服务“零距离”。社会公众、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夯实了信息公开的基础;在采购公告环节公开采购文件,从采购源头上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规定在线解密采购文件和澄清环节设置10及15分钟的最低时间,保障供应商有充足的响应时间,打通服务供应商的“最后一公里”,实现采购服务“零距离”。四是实现采购活动“零差错”。办法规定了供应商电子身份认证的内容,确保了相关交易主体的身份真实有效。同时,为应对系统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办法在坚持全流程无纸化操作基础上,充分考虑了电子采购活动异常情况的处理,以确保采购活动正常进行,努力实现电子采购交易活动“零差错”。下一步,我局将以落实《办法》为抓手,向全国水准看齐,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持续保持电子化平台指标在全省的领先位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