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4-08-30 00:00:00

济南市财政局文件济财采〔2024〕34号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提升政府采购评审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政府采购评审结果质量,近期,省财政厅下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4〕18号),开展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经研究确定,我市本次征集选聘工作由各区县财政局负责分库初审,市财政局负责分库终审。申请人原则上到单位所在行政区财政局报名,市直部门单位人员到市财政局或单位所在区县财政局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附后(附件5)。为做好本次征集选聘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初审人员要严格按照专家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仔细核对申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做到严格细致,公正审核。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填写单位推荐确认函,真实客观反映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对申请人个人信息和评审专业进行严格把关。三、申请人应当规范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以内设机构或部门代替工作单位信息;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有效证件应当双面扫描完整,以PDF格式正置上传。四、评审专家专业类别要求填报至三级代码,即“代码+文字”。例如一级为“A货物”,二级为“A01000000房屋和构筑物”,三级为“A01010000房屋”。五、申请人报名及在线信息填报要审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集中审核阶段不接受申请人对已录入系统信息的修改、补充、上传。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8月27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济南市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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