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的通知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淄财采〔2022〕18号),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2022年11月30日 |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2-11-30 0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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