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不断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确立了“以法律为红线划定底线,以诚信为标杆引领方向”,以“低烈度、高频度、广覆盖、常态化”为诚信监管主基调,率先建立起覆盖政府采购六方主体的诚信监管体系。同时,立足监管实践不断更新完善,实现诚信体系1.0版到2.0版的升级。“2019年以来,我市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诚信监管体系,全市采购人的规范采购意识明显增强,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得到逐步提升,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全市监管队伍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也得到了持续优化。”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建表示,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体系2.0版具有四项突出特点。聚焦制度设计,突出前瞻性,实现“一对多”到“一对一”的转变。2.0版在制度设计方面,由一个诚信办法规范多方主体行为调整为分主体制定诚信办法。结合不同主体特点,分别量身打造诚信评价指标,便于实践执行时有序更新完善。2023年青岛市先后制定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诚信管理办法,为诚信监管夯实制度基础。聚焦完善指标,增强科学性,实现“反向约束”到“正反结合”的转变。2.0版在指标设计方面,由失信反向约束调整为“正向激励+反向警示”的综合监管机制。对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建言献策等突出表现予以加分激励,对扰乱秩序、失德失信等不规范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约束,通过正向反向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诚信监管发挥深层次作用。聚焦落地实施,提升操作性,实现“经验探索”到“长效机制”的转变。2.0版推进诚信监管四种形态的制度化,区分行为危害程度,分别实施监管关注、监管提醒、约谈通报、处理处罚,通过分类施策、分层施治,构建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监管逻辑体系。分类实施诚信监管措施常态化,对采购人实施“清单通报式”,坚持半年发布一次失信清单,同时摘编部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已发布七期失信清单。对代理机构实施“星级调整式”,根据执业情况调整诚信星级,实现星级梯级分布,并实时对外发布,倒逼代理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对评审专家采取“约谈通报式”,对失信专家实施监管约谈并定期通报,既纠正不规范行为,同时又进行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专家的评审水平。截至目前,累计约谈通报98人。聚焦结果应用,体现针对性,实现“单一化”到“多元化”的转变。在结果应用方面,青岛市分主体建立诚信电子档案,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在采购人端,结合诚信管理情况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合理优化项目抽取比例。在代理机构端,与市纪委联合发文要求采购人结合诚信评价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定期报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诚信管理和纪律监督协同发力,推动代理机构良性竞争,同时在监督检查、专项评价等工作中结合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在评审专家端,强化评价结果在专家抽取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约束作用,视情况分别给予暂停抽取使用、解聘等处理措施。(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作者:杨雪梅) |
青岛“四聚焦”打造“2.0版”政采诚信体系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4-05-16 14: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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