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行政)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13.135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3.135万元,占100%。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合同链接1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行政)2023年平原县前曹镇隋庄村路面硬化及排水设施修建、聂庄村路面硬化及路灯安装项目采购项目整体预留102023年平原县前曹镇隋庄村路面硬化及排水设施修建、聂庄村路面硬化及路灯安装项目合同公示2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行政)复印纸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3.135复印纸采购合同公示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行政)2024-04-23 |
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行政)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23 1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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