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净菜自动分拣设备、恒温库、互联网+配送二期自动分拣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23202102000384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净菜自动分拣设备、恒温库、互联网+配送二期自动分拣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无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1.由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净菜自动分拣设备、恒温库、互联网+配送二期自动分拣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23202102000384)存在包一评分因素合同业绩部分、包二评分因素及标准完全按照工程招标评审要求开展、包四评分因素投标人综合实力部分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合同公示与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无验收公示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87号令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责令你单位立即做出整改,希望你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