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本级】济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校准质控检测服务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4-01-12 00:00:00

关于济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校准质控检测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100000202302001406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校准质控检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中测校准质控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济南药谷研发平台区1号楼B座6层601室

2.被投诉人:济南市人民医院;山东鸿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雪湖大街001号;济南市鹊华大道鸿腾财富中心

3.相关供应商: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牛路3号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 1.依据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要求中技术部分的技术响应程度评分中主要技术条款(标记“#”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减5分;一般技术条款和基本配置等每负偏离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的要求,经核实CNAS官网,对比第六项1.6中计量检校及质控检测项目能力表,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第2、14、15、21、29、34、38、39、45、46、47、48、59、62、68、69、70、89、90、93、95、96、99、100、101、105、109、112-117、127、129-134、137、138、139、141、144、165项共计46个项目没有CNAS资质和质控检测评价资质,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六.1.1.2“出具的报告均可获得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按评分标准扣分计算,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应扣除25分技术分。 2.依据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要求中项目组实施人员情况“1、投标供应商检测人员具有医学计量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2、人员证书中培训合格项目覆盖本次招标需求中所有项目得5分”的要求,投诉人满足要求,而中检西南计量公司不满足“人员证书中培训合格项目覆盖本次招标需求中所有项目”的要求,其证明材料为虚假证明,至少应扣除5分。 3.按照采购文件#号条款第四章第六.1.5条:“投标人需协调保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同步完成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要求,经核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未与中检西南计量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完成强检器具检定工作的协议,并不能完成采购文件#号条款第四章第六.1.5条:“投标人需协调保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同步完成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要求,应扣除5分。 4.山东鸿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给出带有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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