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725000202302000088
二、项目名称:郓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沄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郓城县郓州街道东门街南段166号
2.被投诉人: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郓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郓城县东门街南段中国工商银行院内、郓城县郓州大道6001号郓州大厦
3.相关供应商: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郓城县宏通运输有限公司、山东君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郓城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5000202302000088)A包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