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00000202202000735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伯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线索,显示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中,山东伯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通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手机号码18063585170一致。经调查,本机关认定山东伯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通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事实有移交函、系统截图、调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五、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山东伯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300000元)千分之五即1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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