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00000202302000809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南京玖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西方巷26-16号216室
2.被投诉人:烟台市奇山医院、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环山路62号、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 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3.相关供应商:烟台华邦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百伟国际大厦1295号15楼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投诉人对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80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设定不合理,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投诉事项2:产品选材及质量的评分标准没有细化和量化,且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3:产品选材及质量的评分标准、样品分及节能环保这三项评分标准重复评分。投诉事项4:供货安装方案的评分标准没有细化和量化,且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5:其他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没有细化和量化,且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6:样品分的分值设定不合理。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5、6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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