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多举措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再提升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08 00:00:00

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多举措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再提升今年以来,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对标省内一流先行先试,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坚持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服务职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服务高效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深入数字化赋能,电子化采购流程“再优化”以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提升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全面建立政府采购意向提前公开机制。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批复后20日内可以一揽子发布采购意向,最晚不得迟于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是唯一发布媒体,方便供应商提前获悉项目信息。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打破政府采购数据壁垒,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从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合同支付、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形成“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截止11月底,实现项目交易280个,交易金额6.1亿元。实现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信息公开透明化。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采购,实现了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采购需求、中标公告、合同公告、验收公告”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不见面开标”、“网上抽取专家”“在线远程评审”等措施,有效打破区域保护壁垒及场地和时间限制,实现跨区域远程异地开标评标常态化。拓展惠企政策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再加码”在政策支持上做“加法”,在惠企减负上做“减法”,将“惠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发挥政策功能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2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5%;上述之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未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项目,货物、服务类给于小微企业报价折扣提高至10%-20%,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按最高5%折扣。同时,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做好政府采购“惠企贷”融资业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10月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比例达97.93%。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免收供应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免收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或者在采购合同中预留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开展沉淀保证金清理行动,建立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对以前已收取的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督促相关采购人认真做好清退工作,做到“能退尽退”,切实维护供应商权益。简化资格形式审查提升供应商参与便利度。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行“信用+承诺制”,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不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提高“信用承诺函”便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度,推动了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公平竞争机制,落实服务监管“再升级”以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更好地聚焦工作的改善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破除隐性壁垒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依托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施采购电子化流程再造,推进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等标准化、规范化,将政策法规内嵌于采购全过程,要求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督导采购人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实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政策功能审查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禁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项目评价营造诚实守信市场氛围。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实行评价机制,开展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的评价、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的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评审专家评审技能,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深化评价结果应用,采购人参照信用评价等级结果,根据项目特点择优选择代理机构。自2023年1月实施以来,已经对27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37家代理机构、700余人次评审专家进行了信用评价。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正市场秩序。加大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通过公开投诉服务电话、开通网上投诉通道,畅通政府采购救济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供应商投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公共资源、纪检监察、审计、发改等部门,清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行为,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新局面,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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