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民政局汶上县中都社会福利中心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WSGP/2023/G0003(计划编号:37083000015000020230009)
二、项目名称:汶上县民政局汶上县中都社会福利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宁津县帝豪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振华大街东首
2.被投诉人: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汶上县民政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万丽富德广场1413-1415、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尚书路50号
3.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第五工业区芙中路38号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3年9月25日对汶上县民政局汶上县中都社会福利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SGP/2023/G0003(计划编号:37083000015000020230009),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于同年10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该项目招标文件、投诉人投诉材料、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提供的答辩材料等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议。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经核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A包评分办法”中“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经核查,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养老家具、实木家具的制造,未包含适老化家具的生产。经核查,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分为6分。经评议,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规定。因此,其在该项评分中应不予得分。二、关于投诉事项2:经核查,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期内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AC23YHWZ10339。经核查,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有效期内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评分为5分。经评议,该项目相关供应商广东森拉堡家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期内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规定。因此,该项评分有效。三、监督检查情况。本机关在投诉事项审查过程中同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查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A包评分办法”中“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证书认证范围需体现适老化家具、实木家具的生产),该项评分设置不合理,国家标准GB/T 28202-2020《家具工业术语》中,家具类型术语中仅有康养家具这一分类,无适老化家具。 综上,本机关认定: (一)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针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二)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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