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乡县】金乡县召开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17 00:00:00

金乡县召开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11月17日,金乡县财政局召开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近年来,金乡县财政局积极落实上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足额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并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不低于70%。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高于国家规定30个百分点,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预留比例高于国家规定10个百分点。通过足额预留采购份额,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助推和帮扶作用,鼓励更多符合采购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10%)的价格扣除优惠,鼓励采购人顶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最高比例,比国家最高规定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效激发了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落实绿色采购,助推低碳发展加大落实绿色采购力度。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功能作为实质性要求。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应明确在评审时给予相应评审优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10%幅度不等的优惠。推进绿色建材试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确定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全力推进我县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县建筑品质和绿色建筑快速发展。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免收供应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免收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在网上即可参与解密投标文件、在线唱标、确认开标结果等,实现企业“零跑腿”,为企业节约交易成本。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将继续对标先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企惠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
金乡县召开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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