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SDGP371500000202302000448 |
二、项目名称 |
聊城市大数据局“城市大脑·一网统揽”应用场景提升项目 |
三、相关当事人 |
1.投诉人: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470号3幢206室 |
2.被投诉人一:聊城市大数据局 |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
被投诉人二: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区利民东路26号东昌府区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大楼501、502号 |
3.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四、基本情况 |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1、投诉本项目的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且质疑答复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我司权益。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本机关认定:投诉人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聊城市大数据局“城市大脑?一网统揽”应用场景提升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302000448)包一的投诉成立。因采购人与供应商就本采购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予以履行,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一、投诉人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成立,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编制、公平竞争审查等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进行自查及整改。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聊城市本级财政局 |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