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126202102000198、 SDGP370126202102000318、 SDGP370126202102000140、 SDGP370126202102000019、 SDGP370126202102000382
二、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9号新龙科技大厦7楼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商财采〔2022〕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