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宁经开区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0-16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活动,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依法合规采购意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采购科对我区采购人进行了《济宁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济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清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如下:一、各采购人应当积极配合落实国家、省、市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惠民惠企政策,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二、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照《正面清单》,严格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日常采购活动中,应当对照《禁止行为清单》,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性。培训文件:济经开财采〔2023〕5号关于转发《济宁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济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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