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州市】《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1-15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当事人:江苏南大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61837904G)本机关在依法对“莱州市科技馆智慧型机器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448)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1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2023年9月8日执法人员以公告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莱财字[2023]196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告知期限内,当事人未进行申辩也未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莱财字[2023]213号,详见附件),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莱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领取地址:莱州市光州路249号联系人:王岩薛园园联系电话:0535-2170018莱州市财政局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处罚决定书(南大)莱财字[2023]213号.pdf

  • 处罚决定书(南大)莱财字[2023]2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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