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煤改电煤气灶、煤气罐采购及安装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ZH201805-070
二、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煤改电煤气灶、煤气罐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
四、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一、罚款人民币3375元(按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计); 二、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在聊城高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