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 SDGP371500000202302000511 |
| 二、项目名称 |
| 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1.投诉人: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 |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59号甲幢4层 |
| 2.被投诉人一: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2号 |
| 被投诉人二: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 3.相关供应商1:济南镪健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交易中心办公楼二层451号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1、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济南镪健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中小企业声明函》,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终止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对“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二)的投诉处理。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聊城市本级财政局 |
| 202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