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本级】济宁市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施政采信息发布智能化检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0-31 00:00:00

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日济宁市财政局印发《济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济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分为6个章节,33条内容,分别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信息发布内容、信息发布政策要求、信息智能化检测、信息发布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质量。今年以来,济宁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建设,探索开发“济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智能化检测系统”,实现信息发布前智能自检、智能提示纠错、纠错后发布的闭环信息管理,在项目建立、投标邀请、采购公告、公告更正、评标办法、文件澄清、质疑答复、结果公告、中标通知等环节,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提供多场景、多维度的错敏信息检测服务,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合法、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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