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329000202302000099
二、项目名称:临沭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地址:临沂市金源路35号
2.被投诉人: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常林大街
3.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3年9月4日对临沭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SDGP371329000202302000099,C包)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7日向临沭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针对投诉,本机关整理收集了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申辩材料,审查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咨询了本机关法律顾问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得分明细并不在依法公开的范围内。综上,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如下: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