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828000202201001829
二、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明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9#(A605)
四、基本情况
因当事人提供了新证据,继续执行原处罚决定明显存在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对该当事人作出的原处罚决定。
五、处罚结果
撤销2023年7月1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财罚决字〔2023〕1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