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828000202201001829
二、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明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9#(A605)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以下决定:对你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对你公司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你公司务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审核程序,依法诚信经营,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