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奇山医院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窗帘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00000202302000686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奇山医院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绍兴汉麻纺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南徐东路北徐花园13-3-102
2.被投诉人:烟台市奇山医院、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环山路62号、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 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3.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投诉人对烟台市奇山医院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686,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质疑回复函中第一条回复:经招标人调查落实,海宁市金雅特纺织有限公司、江苏耀迪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贝乐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够满足评审因素的要求,不属于限定特定资格因素,没有排斥潜在供应商。对此回复,投诉人表示不服。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函中回复:招标人再次进行了市场调研,浙江凡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瑞尊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江苏贝乐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有倾向性的问题。对此回复,投诉人表示不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事项,我局调取、审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诉人投诉材料、被投诉人提供的答辩材料等书面材料,根据现有证据,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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