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000000202302003194、R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济南欣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黄河大街17号总部经济中心办公楼467室
2.被投诉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路2116号海信创智谷2号楼10层1001室、济南市文化西路42号
3.相关供应商:山东互利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招标过程存在不规范、不公平的问题,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导致投诉人业绩未被核验。 2.相关供应商存在多处技术参数负偏离,存在虚假应标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被投诉人1及评标专家在核验业绩得分时存在重大失误,影响了招标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2中关于“摄像主机与摄像头:采用触摸屏设计,屏幕尺寸≥7英寸;摄像主机具备USB移动设备识别功能;具备≥4个够同时输出的4K超高清信号,信号输出方式包括12G-SDI或HDMI;≥2倍光学变焦技术和电子变焦技术,最大可实现4倍图像放大。LED光源:白光冷光源的输出总光通量≥2000lm;荧光通用光纤2根,直径5mm,长度≥30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光。高清荧光腹腔镜镜头:镜头具有降低畸变现象功能。小儿腹腔镜镜头:镜头具有降低畸变现象功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2中关于“LED光源:触摸屏尺寸≥7英寸;高流速气腹机:具有排烟功能,在负压吸力为0.04-0.06MPa的情况下,最大排烟流量≥8L/min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内容成立,依据该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扣除相关供应商相应分数后,影响采购结果。同时,鉴于该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形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