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10-17 00:00:00

关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000000202302003194、R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济南美馨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广场2-1615

2.被投诉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2号、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路2116号海信创智谷2号楼10层1001室

3.相关供应商:山东互利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对被投诉人2的回复不满意,评标专家未能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分。 2.对被投诉人2的回复不满意,相关供应商有多处技术负偏离,未能提供真实技术参数。 3.对被投诉人2的回复不满意,评审专家、见证律师进行业绩审核时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业绩审核,错误认定相关供应商的业绩得分有效。 4.对被投诉人2的回复不满意,被投诉人2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2中关于“摄像主机与摄像头:采用触摸屏设计,屏幕尺寸≥7英寸;具备≥4个够同时输出的4K超高清信号,信号输出方式包括12G-SDI或HDMI。LED光源:白光冷光源的输出总光通量≥2000lm;荧光通用光纤2根,直径5mm,长度≥30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光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2中关于“LED光源:触摸屏尺寸≥7英寸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内容成立。同时,鉴于该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形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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