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9-28 00:00:00

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02000202302000124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宇鹏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现代农机国际商城E3-北15号

2.被投诉人: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聊城市奥森路区政府3号楼

3.相关供应商:/

  地址:/

4.当事人: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前许街16号东昌物资大厦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对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CZFCG-2023-542/ SDGP371502000202302000124)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对评审报价打分有异议。 事实依据:网上公布的评审结果。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投诉事项2:对评审业绩打分有异议。 事实依据:网上公布的评审结果。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投诉请求:公平公正评审投诉人提供的业绩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收到投诉后,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被投诉人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供了评审资料、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被投诉人再次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投诉人提供的9个业绩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设置评审因素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审中评审委员会对业绩的认定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认定标准统一,没有发现歧视、倾向情形。 综上,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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