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二次招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100000202302000675
二、项目名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二次招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熙治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火炬东第 50-101栋
2.被投诉人: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合泰天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 2011 号;济南市天桥区前陈家楼 14号院内
3.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 投诉人是在山东省消防总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过的合规合法消防维保单位,是完全符合资质要求的消防维保公司,本次招标为消防维保招标,并非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投诉人参与采购后提交投标文件,代理方评审文件时判定投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为安全评估不达标,请问消防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是两个资质,为什么投诉人参与消防维保项目资格审查要审查投诉人消防安全评估资质? 投诉人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的合规维保公司,如果投诉人消防维保资格审查不合格,在系统上我方根本搜索不到。 请问消防法规有规定消防维保资质跟消防安全评估资质是必须同时拥有才能算有效的吗。 采购方招标项目为《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投诉人是山东省消防总队记录在案的合格消防维保公司,为什么不符合资格审查。 评审过程中使投诉人废标的理由为要求提供“提供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关于对消防服务机构执业情况专项核查达标证明”,里面明确标注我公司消防维保是达标公司,消防安全评估投诉人自愿放弃,因为投诉人是做专业消防维保检测,不涉及消防安全评估,招标文件明确标注项目为消防维保项目。 投诉人投诉有没有明文规定或任何法规规定消防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是一个资质一个类型,据山东省消防总队网站资质查看,消防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是不相关的两个资质。 投诉人对招标代理、采购方和评审专家回复的回复质疑函回复内容不满意,没有拿出明确的规定来回复,山东省消防总队文件证明消防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属两种类型资质,消防维保的项目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 投诉人诉求请求如下: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此(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给我们的废标理由是否合规合法,如果合规合法请拿出法律依据,如果没有依据给我们无辜废标,请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确认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就将取消的资质证书作为资格条件问题限期改正,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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