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681000202202000295
二、项目名称: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邹平市鹤伴三路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你单位2022年采购项目“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方面,项目节支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成交金额)÷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00%=(340-340)÷340×100%=0。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2.部分项目资金未按时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违反了财库[2019]38号第三条,“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规定。 3.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违反了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规定。 有关事实有采购档案资料及你单位签署的检查工作底稿为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8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