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类配套设施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681000202202000285
二、项目名称:邹平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类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邹平市人民医院
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二路中段22号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你单位2022年采购项目“邹平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类配套设施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违反了财库〔2021〕20号“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规定。 2.招标文件未明确核心产品。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规定。 有关事实有采购档案资料及你单位签署的检查工作底稿为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8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