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昌府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LCZFCG-2023-352
二、项目名称:东昌府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山东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西安交大科技园9号楼8层A5室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该公司代理的东昌府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结束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评审报告标段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最终报价和排名填写错误,造成评审报告内容前后不一致,并在先后两份评审报告中发现评委签名字迹不同,经询问评委后得知为代理公司人员代替评委签名,要求其进行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了财政部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项之规定,处理如下:责令你单位对上述存在问题限期改正,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于收到处理决定3日内报送我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