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113000202302000039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优易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花园东路179号徐家小区25号楼107房间
2.被投诉人: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山东健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驻地、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 24586 号凯旋中心 14 楼 1407 室
3.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结果公示中,对投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行为,属于被投诉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不明确,影响项目实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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