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623000202302000109
二、项目名称:无棣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无棣县人民医院
地址:无棣县海丰十四路中段
当事人2: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
四、基本情况
在无棣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中业绩评分:提供近两年来同产品采购项目的销售业绩,以所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合同中需反映出签约双方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型号,甲方为最终使用人,乙方不限代理商。该条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招标文件属于违法招标文件。(二)招标结束后,公布业绩评审材料仅公示了项目一览表,没有公示合同,没有体现出签约双方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型号,甲方为最终使用人等,这个业绩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公示不符合业绩评分中所要求的内容,不公布视为业绩造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检举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举报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回复材料、该项目的档案资料等书面材料。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检举事项(一)、(二)均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