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城区按照“固本提质,全面规范,重点把控,整体提升”的思路,坚持最高标准,执行最严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惠企政策加速落地,全力打造一流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放管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度”。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从而实现全部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精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破除堡垒,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跨度”。对照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印发了《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清单》,要求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同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性。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广度”。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当事人应当按照“谁提交公开、谁审核负责”原则,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