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 SDGP371428000202302000037 |
| 二、项目名称 |
|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配备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1.投诉人:潍坊和强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078号10 |
| 2.被投诉人一: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
| 地址: |
| 被投诉人二:山东鼎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康博大道855号豪腾商务中心 |
| 3.相关供应商: |
| 地址: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没有履行法定“澄清”程序,认定投诉人投标文件无效,没有法律依据。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此投诉。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德州市武城县财政局 |
| 2023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