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瘦肉精检测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003000202302000158
二、项目名称:瘦肉精检测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威海星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世昌大道 97 号华宇大厦 1304
2.被投诉人: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 86 号
3.相关供应商:北京纳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11 号
4.当事人: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 86 号
四、基本情况
北京纳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生产厂家为河南知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中莱克多巴胺在《通报》产品评价清单中显示该公司该产品动物尿液评价结果为3ng/ml,未备注三联卡产品;沙丁胺醇在《通报》产品评价清单中显示该公司该产品动物尿液评价结果为3ng/ml,备注三联卡产品。该两个产品均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故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威海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