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供电设备及线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开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100000202302000229
二、项目名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供电设备及线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开标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精信达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19号沿街楼一楼南
2.被投诉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普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鲁商国奥城5号楼2104室
3.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 采购文件第十页,资格证明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停电作业人员为资格审查项,与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违背,且违反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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