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乡县】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7-18 00:00:00

关于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828000202201001829

二、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明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9#(A605)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元整(¥325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金财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 『金财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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