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稻庄镇人民政府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稻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230007100032023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230007100032023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16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发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在安全技术、信息及人才优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协助执法、安全培训等相关服务,帮助稻庄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协助稻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包含企业、学校、建筑工地等其它行业领域)(约260家)每年开展4次检查及4次复查。 2.根据稻庄镇安全生产需求对有关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按照稻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实际工作要求,有专项检查时,能及时配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随时对重点企业和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并出具专项检查报告。 4.在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任务。如:安全诊断、安全审查及项目评审等其它相关安全服务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4、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单位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代理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两套。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7-13 00:00:00至2023-07-17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东营市广饶县义乌装饰材料城B9号楼二单元404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瑞
联系方式:649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