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枣庄市台儿庄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照料社会服务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7-03 00:00:00

枣庄市台儿庄区民政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照料社会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ZZJD-2023-027

项目编号、标包:ZZJD-2023-027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5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其中A包预算为14.2万元,以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涧头集镇、邳庄镇三个镇街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为服务对象,项目受益人群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87名、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49名。B包预算为15.3万元,以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泥沟镇、运河街道办事处三个镇街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为服务对象,项目受益人群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05名、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68名。人员发生动态变化时,项目受益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组织名单;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登记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竞争性评审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7-04至2023-07-10(北京时间)。

2、地点: 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632-356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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