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后邓漫水桥工程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83202102000043
二、项目名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后邓漫水桥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莱州市翼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罚款。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翼升土石方)莱财字[2023]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