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栖霞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68600012500120230002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6860001250012023000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栖霞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结合镇驻地上位规划及相关法定规划,合理确定镇驻地范围,并对现状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尽量做到雨污分流,切实解决镇驻地生活污水横流、无处排放以及排放不达标等问题,鼓励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先进设施应用到本次规划中。污水收集管网必须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主干管网要科学规划,支管网要以机关、学校、集中居住小区、农贸市场、旅馆、饭店、澡堂等为重点,做到应接尽接、应收尽收,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5%。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承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07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2楼会议室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6-28 00:00:00至2023-07-01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2楼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娟
联系方式:0535-52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