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市平里店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83202102000453
二、项目名称:莱州市平里店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宏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兴隆办事处兴隆一村蝎子山一排2号
四、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23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壹拾元整)罚款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宏科)莱财字[2023]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