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县中心医院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数据迁移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0656-2340E0000091
二、项目名称:单县中心医院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数据迁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华网合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88号2号楼1-308
2.被投诉人:单县中心医院
地址:山东省单县文化路1号
3.相关供应商: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厦C座13楼12A09室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3年6月6号对单县中心医院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及数据迁移项目(项目编号:0656-2340E0000091)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8号通过实地递交投诉函纸质版的方式向单县财政局提出诉讼,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事项材料充分,投诉成立。责令单县中心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
附件:
『单财采决【2023】1号文投诉处理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