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第1包中国对虾)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683202102000175
二、项目名称:莱州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第1包中国对虾)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莱州市天利海产品研究所
地址:莱州市三山岛镇三山岛村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以286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贰拾伍元正)的罚款。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利)莱财字[2023] 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