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水利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李鹊镇南十里堡建设项目、广饶县稻庄镇冯口村段淄河堤顶道路工程、广饶县大王镇延集村村内排水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52300030910120230004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52300030910120230004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5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李鹊镇南十里堡建设项目、广饶县稻庄镇冯口村段淄河堤顶道路工程、广饶县大王镇延集村村内排水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监理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5-31 00:00:00至2023-06-02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广饶县月河路186-1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女士
联系方式:0546-644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