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5-19 00:00:00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yjt-2023-022

项目编号、标包:yjt-2023-02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5.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安排,聚焦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防灾减灾救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等)、消防等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应急科普作品、新媒体科普作品等,向优秀作品制作发放证书、奖杯等。对征集的科普视频进行修改,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资质证明; 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宣传效果评估方案; 4.2022年以来,承担省级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工作的业务实绩; 5.项目报价单。 承接主体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各项要求的国内意向承接主体均可参加报价。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8号)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接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 3)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为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效果评估服务的实战经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5-19至2023-05-24(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百惠

联系方式:51787939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