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本级】潍坊市虞河和虞舜公园绿地管理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3-05-19 00:00:00

关于潍坊市虞河和虞舜公园绿地管理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700000202302000048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虞河和虞舜公园绿地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烟台国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161 号天马中心 1 号楼 6 层 611-2

2.被投诉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 7399 号华海大厦 18 楼

3.相关供应商: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潍坊青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绿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寿光远大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潍坊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 6396 号阳光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未顺延投标截止时间,违反招标法规流程。 投诉事项2:中标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企业,经查询,该企业非小型企业。 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报价未符合招标要求。 投诉事项4: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明确指向性,限制和排斥其他企业投标。 投诉事项5:设置从业人员和规模条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6:把已取消的水平评价类人员作为加分条件,明显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 1、2、3 均不成立,投诉事项 4、5、6 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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