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A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321202002000176
二、项目名称: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A包)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鼎盛致远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上上城12-1
四、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与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21202002000176,包号:A包,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你公司未中标,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霞在中标公司山东恒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临沂市政府采购合同》签章栏中“法人或代理人”处签字。 2.根据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说明》,你公司与山东恒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萤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和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均一致。 3.你公司的技术方案和山东恒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方案均由山东恒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授权代表人夏立波制作。 你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情形。
五、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3077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柒拾柒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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